部队人员在上海落户主要通过转业、复员或退役安置等途径实现,具体政策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户籍管理规定执行。以下是主要落户方式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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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军官安置落户
符合转业条件的军队干部,经军队和地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批准,由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接收安置。在计划分配转业方式下,若安置到上海市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可凭《转业军官接收安置通知书》、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落户。上海对转业军官的年龄、军龄、职务等级等有一定要求,优先安置高学历、立功受奖或特殊专业人才。 -
退役士兵(含士官)安置落户
中级以上士官、服役满12年的士官或因战因公致残的退役士兵,符合国家安置政策的,可由上海市接收安置。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后,安置到国有单位就业的,可申请落户。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般不直接获得上海户口,需通过其他户籍政策(如居转户、人才引进)另行申请。 -
随军家属落户
现役军人符合一定条件(如正连职及以上、驻沪部队服役满一定年限等),可申请家属随军。随军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户口迁移,落户上海。该政策由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经上海市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
退役后通过其他政策落户
未通过安置直接落户的退役军人,可后续通过上海市居住证转户口(居转户)、人才引进、创业落户等政策申请。服役经历在积分落户中可加分,立功受奖、专业技术职称等也有助于提升申请成功率。
办理流程:一般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协调公安、人社等部门办理。需提供退役证件、安置文件、单位接收函、户口迁移材料等。
注意事项:上海户籍政策严格,名额有限,优先保障重点安置对象。建议提前了解政策,与部队和地方安置部门保持沟通,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
总之,部队人员落户上海主要依赖安置政策,尤其是转业军官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官,随军家属亦有专门通道,其他人员可结合人才政策逐步实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