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如何在上海落户条件
军官在上海落户需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主要适用于现役军人转业、退役或随军家属安置等情况。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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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军官安置落户:
符合国家安置政策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批准,纳入年度转业军官接收计划。一般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服役满规定年限(通常为15年以上),且在上海有接收单位(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同意接收。通过统一安置程序后,可办理落户手续。 -
退役军官落户:
自主择业或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若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或就业创业条件,可通过“人才落户”或“居转户”等渠道申请。例如,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累计缴纳社保满规定年限,同时满足积分、职称、学历等要求,可逐步落户。 -
随军家属落户:
现役军官配偶随军落户需满足军队规定的条件,如军官为正营职以上或服役满一定年限(通常为15年),经军队批准随军后,配偶可将户口迁至军官驻地。上海对随军家属落户有严格控制,需经上海市公安部门和军队双重审批,且通常要求在沪有合法稳定住所。 -
特殊人才或高层次军官:
对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突出贡献或紧缺人才的退役军官,可适用上海市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在满足学历、职称、岗位需求等条件下,直接申办落户。 -
所需材料:
包括军官转业证、户口注销证明、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随迁用)、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身份证等,具体以公安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求为准。
需注意,上海落户政策较为严格,军官落户主要依赖安置政策而非个人积分。建议提前与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及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了解当年具体政策和指标安排。政策可能调整,应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