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军人如何在上海落户
外地军人在上海落户需根据退役安置政策和个人条件,通过转业、复员或退休等方式办理。具体途径如下:
-
转业安置
符合转业条件的军官和部分军士,由军队统一移交地方安置。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政策接收安置。若被分配至上海市级或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可随安置单位集体户口落户上海。这是最常见的落户方式。 -
符合人才引进条件
部分高学历、专业技术强的退役军人,若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等),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申请落户。需提供退役证件、学历证明、用人单位录用材料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落户。 -
配偶或家庭团聚
退役军人若配偶为上海户籍,且结婚年限满足要求(一般满10年),可申请夫妻投靠落户。若父母或子女为上海户籍,也可根据“老年投靠子女”或“子女投靠父母”政策申请,但需符合年龄、住房、无犯罪记录等条件。 -
复员或自主择业
复员军人一般回原籍安置,若希望落户上海,需有接收单位或符合居住证转户籍条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连续缴纳社保满7年,且满足积分、职称、纳税等要求的,可通过居转户政策申请落户。 -
特殊贡献或政策照顾
对在部队立功受奖、参与重大任务或有特殊贡献的军人,上海市可能给予安置倾斜或落户便利,具体情况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个案审核。
办理流程:退役后由军队移交地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安置→落实接收单位或符合落户条件→提交身份证、退役证、户口证明、婚姻材料等至公安派出所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办理落户。
建议提前与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或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当年政策细则,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政策可能调整,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