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如何在上海落户
现役军人无法直接在上海办理落户。根据上海市现行户籍政策,现役军人属于军队编制人员,其户籍管理由军队统一负责,不纳入地方户籍管理体系。因此,在服役期间,军人不能申请上海常住户口。
军人落户上海通常需在退役后,通过安置政策实现。具体途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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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安置落户: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军官和士官,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安置政策,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安排工作和落户。若被安置到上海市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可依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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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家属落户:现役军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军落户,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军人需在上海服役满一定年限(通常为15年以上),职级达到副营级以上,且在上海有合法稳定住所。符合条件的,经军队审批后,由公安部门办理家属户口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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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或复员后人才引进:部分高学历或专业技术较强的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申请落户。若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标准(如持有高级职称、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等),可在就业并缴纳社保后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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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退役士兵若选择自主就业,可在退役后在上海就业、居住,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制度累计积分,达到标准后申请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落户申请均需在退役或家属随军审批完成后,向上海市公安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
总之,现役军人本人不能直接落户上海,必须通过退役安置、家属随军或人才政策等途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建议咨询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或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取最新政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