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条件
上海居住证落户主要通过“居转户”政策实现,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一定条件后申请常住户口。根据现行政策(以2023年标准为准),基本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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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年限: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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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持证期间依法连续缴纳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一般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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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缴纳: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无偷漏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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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与所从事岗位相符。若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可不受职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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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稳定住所: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自有房产或单位集体宿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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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记录: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处罚、刑事犯罪等不良记录。
激励条件(可缩短年限或放宽要求):
- 持证期间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资格,且被聘任,可适当缩短年限。
- 在本市远郊地区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可适度放宽条件。
- 近连续3年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以上,且纳税记录良好,可走“人才快速通道”,持证满5年即可申请。
积分要求:虽无明确积分分数线,但申请人需符合本市落户导向,如学历、职称、社保贡献等综合情况将影响审批结果。
注意: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细则,并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区级人才服务中心获取具体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