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深圳居住证
上海落户与深圳居住证是两个独立的行政管理事项,分别由上海和深圳两地政府根据各自政策进行管理。以下是关于这两项事务的基本说明:
一、上海落户
上海落户指获得上海市常住户口,享受本地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目前主要途径包括:
- 人才引进:如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高新技术企业骨干等;
- 居转户:持有上海居住证满7年,缴纳社保和个税达标,且符合中级职称等条件;
- 应届生落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打分制度申请;
- 投靠或婚姻迁入:如配偶、子女、父母投靠等。
上海落户审批严格,需通过人社局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方可办理。
二、深圳居住证
非深户籍人员在深圳长期居住、工作或学习,可申领深圳居住证,用于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如社保、子女入学、办证便利等)。申领条件如下:
- 在深圳合法稳定居住、就业或就读;
- 已在派出所办理实有人口信息登记;
- 连续居住满12个月或缴纳社保满12个月(二者满足其一即可)。
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审核通过后发放电子居住证,部分情形需实体卡。
三、两者关系
在上海申请落户期间,完全可以在深圳办理居住证,两者不冲突。户籍地(上海)与居住地(深圳)分离属常见现象。深圳居住证仅证明你在深合法居住,不影响上海的落户资格或流程。但需注意:
- 上海居转户要求持有《上海居住证》并连续缴纳社保,若长期在深工作,可能中断上海社保,影响落户进度;
- 若通过上海人才引进落户,需确保劳动关系、社保、个税均在上海单位,异地工作可能不符合要求。
建议:
若计划落户上海,尽量保持在上海的就业和社保连续性;若已定居深圳,可考虑直接申请深圳户籍(入户门槛相对宽松,如核准类入户、积分入户等),实现“落籍+安居”一体化。
总之,上海落户与深圳居住证可并行办理,但需根据个人职业规划合理安排工作地与社保缴纳地,避免政策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