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转落户
上海居住证转落户,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通过符合条件申请转为本市常住户口。根据上海市现行人才引进和积分落户政策,主要途径包括“居转户”常规通道和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一、常规居转户条件(适用于大多数持证人员):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7年;
- 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等不良行为;
- 在本市有稳定住所(如自有房产或长期租赁备案)。
满足上述条件者,可通过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二、缩短年限情形(激励政策):
- 持证期间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可缩短至5年;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进一步放宽条件;
- 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可走快速通道。
三、直接落户绿色通道(无需居住证年限):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办上海常住户口:
-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如毕业于世界前50高校、获得博士学位并来沪工作);
- 重点企业高管、核心技术人才;
- 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出站博士后。
四、申请流程:
- 单位注册并取得落户申报资格;
- 个人准备材料(身份证、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个税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等);
- 单位网上申报,提交初审;
- 材料递交至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 审核通过后公示,发放落户批复;
- 办理户口迁移及户籍登记。
建议提前通过“上海人社”APP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个人积分与资格,并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协助办理。政策可能动态调整,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