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 居住证 亲友
在上海落户,持有居住证是重要前提之一。根据现行政策,非上海户籍人员需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一定条件后方可申请落户。常见的落户途径包括:居转户(持有居住证满7年并满足社保、个税等条件)、人才引进、应届毕业生落户、留学生落户等。
对于通过“居转户”方式申请的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且在最近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满7年,依法纳税,无重大违法记录。此外,所持居住证积分需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可通过学历、职称、社保缴纳年限等加分。
关于居住证登记地址,可以是租赁住房、自有房产或挂靠亲友住址。若使用亲友房产办理居住证,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房主身份证及书面同意居住证明,并至房屋所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登记。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可借住亲友房产办理居住证,但落户时一般要求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拥有上海市产权住房,仅挂靠亲友房产通常不符合“自有住房”要求。
因此,若计划通过居转户等方式落户,建议尽早规划个人或家庭名下的房产购置。同时,保持居住证有效续签、社保与个税连续缴纳,并及时提升积分,有助于顺利实现落户目标。
总之,亲友房产可用于办理居住证,是积累居住年限的重要支持,但最终落户仍需满足住房、社保、个税等综合条件。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区人社局或登录“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了解最新政策细则,合理规划落户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