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上海落户要求
在上海通过居住证落户(即“居转户”),需满足以下主要条件,具体依据上海市现行人才引进和常住户口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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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期间如有中断,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影响累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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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满7年:在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正常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社保和个税缴纳单位一致,无断缴或补缴(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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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3倍以上,且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若社保基数持续高于平均工资2倍,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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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需无刑事犯罪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社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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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稳定住所: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的居住地,如自有房产、单位集体户或租赁备案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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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地在本市:申请时所在工作单位应在上海市依法注册并纳税,且主营业务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
特殊情形可缩短年限:
- 持有居住证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重大贡献者;
- 在本市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
- 近连续3年社保基数达到平均工资2倍以上;
- 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经认定可适度放宽条件。
此外,随迁家属(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需符合相关条件,并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材料。
申请人需通过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经初审、公示后报市人社局审批。整个流程通常需数月时间。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官网或咨询专业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