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上海居住证
在上海申请积分落户,需通过《上海市居住证》并累积达到一定积分。目前上海没有“积分落户”直接转为户籍的政策,而是实行“居转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制度,积分是其中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积分。积分指标包括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社保缴纳年限、住房情况、纳税、紧缺专业、投资纳税、志愿服务等。总分达到120分即可获得积分通知书,用于子女教育、医保等公共服务。
但积分满120分并不等于可以直接落户。真正申请落户需满足“居转户”条件,主要包括: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7年;
- 聘用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在本市被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工种对口;
-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等。
符合上述条件者可申请常住户口。此外,还有人才引进、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留学生落户等其他快速通道。
建议申请人持续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政策更新,合理规划职业发展与社保缴纳,提升学历或职称,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办理居住证签注和积分续签。
总之,居住证积分是享受公共服务的基础,而落户需满足更严格的“居转户”条件。积分有助于评估个人综合条件,但不是唯一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