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手册
上海居住证落户手册(摘要版)
一、适用对象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符合条件的境内来沪人员,可通过积分、居转户或人才引进等途径申请落户。
二、主要落户途径
- 居转户(7年+2倍社保)
- 持有居住证满7年;
- 累计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近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海市平均工资2倍以上;
- 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
- 聘用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2年;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及上海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重点机构紧缺人才可缩短至5年。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落户
- 积分达到标准分(目前为120分)可享受教育、医保等公共服务,但积分本身不直接转户口。需结合居转户或人才政策申请落户。
- 人才引进落户
- 高层次人才、重点机构急需人才、应届博士/世界TOP100高校硕士等可快速落户;
- 单位需具备用人资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应届毕业生落户
- 上海高校应届硕士、博士一般可直接落户;
- 外地“双一流”本科+关键专业+重点企业录用也可申请。
三、申请材料(通用)
-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市居住证;
- 社保缴纳记录、个税缴纳证明;
- 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
- 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
- 住房证明或租赁备案;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其他根据政策要求的补充材料。
四、办理流程
- 单位注册:用人单位在“上海一网通办”平台注册并开通落户申报权限;
- 在线申报:个人通过单位账号提交申请信息;
- 材料预审:人社部门审核材料完整性;
- 现场递交:预审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
- 审核公示:审核通过后名单公示7天;
- 办理迁移:领取准迁证,完成户籍迁移。
五、注意事项
- 社保和个税必须由同一单位缴纳,且连续无断缴;
- 不得伪造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纳入征信记录;
- 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局官网”或“随申办”APP获取最新信息。
六、咨询方式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h.gov.cn
-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 各区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咨询
(全文约780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