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2017
2017年,上海居住证落户政策主要依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发〔2012〕116号)执行。该政策自2012年起实施,并在2017年继续沿用,未有重大调整。
根据规定,持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一定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转为上海常住户口。基本条件包括:
- 持证年限: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社保缴纳:在最近连续7年内,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依法纳税: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职称或技能要求: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被聘任相应岗位;
- 无不良记录: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此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适当优先或缩短年限:
-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
-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
- 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岗位与专业一致;
- 近连续3年缴纳个税高于全市平均工资2倍以上。
2017年,上海仍实行积分管理制度,居住证持有人通过“居住证积分”累计分值(需达到标准分120分)享受教育、医保等公共服务,但积分达标不等于可直接落户,落户需满足上述更为严格的转户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上海继续强调人才引进导向,对重点产业、紧缺岗位人才给予政策倾斜。同时,审核过程严格,需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人社部门逐级审批。
总之,2017年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政策保持稳定,强调长期合规就业、纳税和专业能力,体现了“梯度赋权、以业导居”的城市管理思路。申请人应确保材料真实、持续合规,方可顺利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