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申请落户
上海《居住证》申请落户,通常指的是通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即“居转户”)实现落户。该政策适用于长期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和工作的非沪籍人员。
根据现行规定,申请居转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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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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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一般不计入,需正常连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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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偷漏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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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如1倍、2倍或3倍),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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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需遵守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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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地在上海: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应注册在本市,且为申请人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
此外,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 持有居住证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重大贡献者;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
- 在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等重点区域就业,且符合区域专项政策的,可享受7年缩短至5年甚至3年的优惠政策。
申请流程包括:准备材料(身份证、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个税证明、劳动合同、学历职称证书等)→ 由用人单位向注册地人才服务中心提交 → 材料审核 → 公示 → 办理落户手续。
建议申请人提前规划,确保社保、个税连续合规,并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