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满落户
在上海,持有居住证并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通过“居转户”政策申请落户。根据上海市现行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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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累计持有居住证时间需达到7年(84个月),且期间居住证续签无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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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满7年:在持证期间,按规定连续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一般不计入,需正常连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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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在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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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倍及以上,且持证期间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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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需无刑事犯罪记录,遵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
此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可适当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一级),且满足相关条件的,社保缴费基数可放宽至1倍社平工资,持证满5年即可申请。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重大科技贡献者、紧缺急需人才等,可通过引进人才渠道加快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居住证和社保、个税的缴纳单位应一致,且主申请人应在同一单位工作稳定。随迁家属(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可一同申请落户,但需满足相应条件。
近年来,上海对重点产业、区域(如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等)的人才给予政策倾斜,部分区域实行更宽松的居转户政策,如缩短年限、降低社保基数要求等。
建议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个人积分及落户资格,并提前准备房产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个税缴纳凭证、职称证书等材料。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应以人社局最新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