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上海居住证落户条件
持有上海居住证落户,主要通过“居转户”政策实现。根据上海市现行规定,申请者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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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年限: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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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在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一般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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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在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偷漏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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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对应;
- 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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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记录: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处罚、犯罪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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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用人单位应是在本市注册登记、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企业、事业、机关或社会团体,具备人事管理权限或委托人事代理机构协助办理。
优先落户情形(可缩短年限或放宽条件):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一级),且社保基数达到平均工资3倍以上,持证满5年、社保满5年即可申请;
- 近连续3年社保基数达到平均工资3倍以上,且个税匹配,持证满5年、社保满5年,可走激励政策通道;
- 在本市远郊地区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可适当放宽;
- 有重大贡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可获特殊支持。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居住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适用)、子女出生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个税缴纳记录、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营业执照等。
建议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材料,并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调整。政策可能动态优化,具体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