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落户上海条件要求
在上海通过居住证落户(即“居转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体依据上海市现行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累计满7年
申请人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申请前连续持证满7年。中间如有短期中断(如补办),一般不影响累计。 -
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满7年
持证期间,按规定正常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累计满7年。补缴一般不计入有效期限,需为正常连续缴纳。 -
最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倍及以上
在申请前的最近4年内,累计有36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申报年度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倍。若达到2倍以上,可缩短年限至5年或享受更优政策。 -
依法纳税,无重大违法记录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守法诚信,无刑事犯罪记录,且在税务、工商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
符合上海紧缺急需技能或岗位目录(对部分人群适用)
若申请人从事上海市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专业或岗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适当放宽条件。 -
有稳定住所
需在上海有合法稳定的居住地,如自有住房或单位集体宿舍等。 -
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适用于传统审核要求)
根据历史政策,曾要求申请人及配偶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目前虽逐步淡化,但仍可能作为参考因素。
特殊通道:
- 持有居住证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重大科技贡献者、高级管理人才等,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 在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等重点区域就业者,符合条件可享受5年居转户优惠。
总结:常规居转户需“7年居住证+7年社保个税+36个月达标基数”,同时满足守法、稳定居住等要求。建议关注上海市人社局最新政策动态,因细则可能随人才引进战略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