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居住证上海落户材料
申请上海落户(常住户口)通过工作居住证(即《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或持有《上海市引进人才居住证》)途径,需准备以下主要材料,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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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类材料
- 申请人及随迁家属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如有随迁);
- 独生子女证(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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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与居住登记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通常为120分),提供居住证原件及积分通知书;
- 近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一般要求7年社保和个税,具体年限根据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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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与社保材料
- 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近7年内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个税缴纳凭证(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税务部门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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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职称证明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学信网可查);
- 如通过职称落户,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评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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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材料
- 用人单位出具的落户申请报告;
- 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 《上海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单位登录系统填写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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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材料
- 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情况需提供);
- 居住地房产证明或租赁备案合同;
- 随迁子女需提供学籍证明。
注意事项:
- 落户政策动态调整,建议通过“上海人社”APP、一网通办平台或咨询单位人事部门获取最新要求;
- 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将影响申请资格;
- 审核周期较长,通常需数月,请耐心等待。
建议提前准备并定期检查社保和个税缴纳情况,确保连续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