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落户
《上海市居住证》并非直接等同于“落户”,而是上海实施的一项以积分制为主的常住人口管理政策,是外来人口享受本市公共服务、逐步实现落户的重要途径之一。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在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享有与本地户籍居民相近的待遇。但若要实现“落户”(即获得上海户口),需通过“居转户”或“人才引进”等政策途径。
目前最主要的“居转户”方式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缴纳社保满7年,依法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职业资格或职称达到一定等级(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以上;
- 被聘为高级管理或技术岗位,或属于紧缺急需人才。
此外,符合下列情况者可缩短年限或走快速通道:
- 持有居住证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 在本市有重大投资、创业并带动就业;
- 高层次人才、重点机构紧缺人才可通过“人才引进”直接申请落户,无需居住证年限限制;
- 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可通过打分落户(非居住证路径)。
值得注意的是,居住证积分制度本身不等于落户,但积分达到标准分(目前为120分)可享受更多公共服务,如子女参加中高考等。
总之,《上海市居住证》是迈向落户的基础和桥梁,但真正实现落户还需满足更为严格的年限、社保、个税、职称或收入等综合条件。建议申请人关注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最新政策,结合自身情况规划落户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