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落户材料
上海居住证积分落户需准备以下主要材料,确保真实、完整并符合最新政策要求:
-
《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申请人及随迁家属(如有)的身份证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本人及随迁家庭成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
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材料: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并通过学信网认证;国(境)外学历还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当前在沪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且单位注册地在上海。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用人单位合法经营。
-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提供连续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保的证明(一般要求满一定年限,目前通常为7年),可通过“上海人社”APP或社保中心打印。
-
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体现依法纳税情况,可通过税务系统获取。
-
住房证明:自有住房提供房产证;租赁住房提供经备案的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明。
-
积分通知书: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申请并取得的《积分核定通知书》,积分需达到120分标准分。
-
随迁材料(如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等。
-
其他加分项材料:如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利证明、获奖证书等,用于提升积分。
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需清晰、有效,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 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要求。
- 积分达标后仍需满足持证年限、社保年限、依法纳税等综合条件方可申请落户。
建议提前准备,合理规划职业与积分积累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