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分落户居住证要求
在上海申请积分落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是基本前提。根据现行政策,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关于居住证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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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效居住证:申请人必须持有由上海市公安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未办理或证件过期将无法申请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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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登记满6个月:首次申领居住证后,需连续持证满6个月方可申请积分。若居住证中断续办,时间可累计,但需确保当前处于有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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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一致: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须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并已完成社区实有人口信息登记。相关部门会核查居住情况,虚假登记将影响积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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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稳定居住:申请人应在上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如自有房产、租赁备案住房或单位集体宿舍等。租赁房屋需提供经备案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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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配合:积分申请通常由用人单位发起,个人不能自行申报。单位需为注册在沪的合法企业,且为申请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
此外,申请积分落户还需满足其他条件,如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纳(持续缴纳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违法犯罪记录等。积分系统实行“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模式,总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可享受相关公共服务,但积分达标不等于直接落户。上海落户主要通过“居转户”(持有居住证满7年并满足其他条件)、人才引进、留学生落户等渠道实现,积分只是部分政策的参考依据。
建议申请人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政策,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及时更新居住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