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上海居住证落户公示
持有上海居住证落户公示是指通过上海市积分落户或居转户政策,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在经过审核、公示后获得上海常住户口的过程。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申请者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一定年限(通常为7年)、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纳税、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基本条件。
在“居转户”政策中,若申请者持有居住证累计满7年,且在此期间连续缴纳社保和个税满7年,同时近4年内有36个月及补缴不超过3个月达到本市职工社平工资2倍以上,可优先申办落户。此外,符合人才引进、高级职称、重大贡献等特殊条件的人员,可缩短年限或走快速通道。
当申请人材料经区级初审、市级复核通过后,名单将进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公示名单”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部分隐藏)、工作单位、申报类型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如无异议,申请人将正式获得落户批准,后续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整个流程公开透明,旨在确保公平公正。公众可通过官网查询最新公示信息,也可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咨询。值得注意的是,公示不等于最终落户,仅表示审核通过待确认;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
近年来,上海持续优化人才落户政策,加大对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的支持力度,居住证持有人只要符合条件,均可通过稳定就业、持续贡献逐步实现落户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