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积分上海落户条件
在上海通过居住证积分落户,需满足“居转户”相关政策条件。目前主要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基本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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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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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年限要求: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社保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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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在持居住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偷税漏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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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指标达标:居住证实行积分管理,申请落户前需达到一定积分标准(一般需累计120分以上)。积分项目包括年龄(最高30分)、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社保缴纳年限、紧缺专业、投资纳税、创新创业、配偶为上海户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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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稳定住所: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如自有房产或长期租赁备案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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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记录: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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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要求: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注册登记、正常经营并依法纳税的企业、事业、机关等用人单位。
此外,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 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与岗位匹配;
- 在本市被聘为高级管理或技术岗位,近3年纳税较高;
- 在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骨干人才;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荣誉者。
建议申请人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最新积分细则,并使用“居住证积分模拟打分系统”测算分数。满足条件后,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可办理落户手续。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具体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