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办理落户细则
上海居住证转落户(即“居转户”)是外地户籍人员落户上海的主要途径之一。根据上海市现行政策,主要依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不超过3个月);
- 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 聘用或劳动合同期限覆盖申请时点,且在本市被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二、激励条件(满足其一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且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居住证满5年即可申请;
- 近连续3年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以上,居住证满5年、持证期间社保满5年,可不受职称限制;
- 在本市创业并带动就业的创业者,符合纳税等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其他要求
- 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等不良行为;
- 有合法稳定住所(自有住房或单位集体户等);
- 所在单位注册地在上海,具备人事管理资质,并配合申报。
四、申请材料(简要)
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如适用)、学历证书、职称证明、劳动合同、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房产证明等。
五、办理流程
- 单位注册并提交落户申请;
- 个人准备材料,由单位向注册地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 材料审核(约3-6个月);
- 审核通过后公示,发放落户批复;
- 办理户口迁移及身份证。
提示: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官网或咨询各区人才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紧缺急需人才、重点产业从业者可通过“人才引进”等更快捷通道落户。
